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给说法/清泉岗消失的毒品,何去何从?

  今年2月在台中清泉岗基地爆发的毒品丢包案,当时在基地内查获53包安非他命。根据媒体报导,其中10名官兵在初筛、复验后仍有海洛因反应,在采集官兵毛发送验,以及相关就医纪录、医院药单的证明,法医研究所认为无法排除官兵服用感冒药导致阳性反应的可能,因此检方处分10名官兵不起诉。
  看到这里,不少人可能会对此结果哗然。不过我们可以看到,检方在侦查此案时,并未仅依验尿结果为依据,而是进一步送验毛发,并函讯官兵就诊诊所、时间和记录,显示这10名官兵皆有服用感冒药伏咳锭(Anticough),其中有磷酸可待因锭(Codeine Phosphate)等成分,会造成验尿结果呈阳性反应。检察官即使在散落安非他命的清泉岗基地,仍谨遵「无罪推定」原则,参考法医研究所鉴定结果下,才做出不起诉处分。检察官如此处置,应属适法,也可看出其用心之处。
 
  然而,目前散落的这53包安非他命仍未查出是谁放置,至于这些毒品会怎么处理呢?依据《毒品危害防制条例》第18条规定,当查获第一、二级毒品时,不管属于谁的都以没收并销毁处理;若是第三、四级毒品,除非有正当理由,否则也是没收销毁。另外,如果是医药、研究或是训练用途,则不会被销毁。目前安非他命被列为第二级毒品,因此虽还未查出毒品的主人,这些在清泉岗的流浪毒品会由检方没收并销毁处理。
 
  毒品的没收与销毁规范在《毒品危害防制条例》,而「没收」本身是独立于刑罚和保安处分的第三种刑事法律效果,只要在成立不法的情况下,可对「违禁物」、「供犯罪所用、犯罪预备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」和「犯罪所得」进行没收。以毒品来说,是法律禁止私人制造、贩卖、运输、持有或行使的物品,因此不论是属于谁所有,都必须予以没收。
 
  虽然过去国防部发生的种种事件,使民众对此案结果评价不一,但检察官不受外在环境动摇而秉持「无罪推定」的精神,是非常值得肯定的。至于究竟是谁、因为什么理由将毒品洒向清泉岗,检察官也应勿枉勿纵,进行详尽的调查。
编辑:小鱼 来源:北京都市网